11月15日,安徽省宿州市委機關報《拂曉報》上的“拒絕紅包”簽名引來沸沸揚揚的評論之聲。34個簽名,出自宿州市34名市級領導幹部之手。引發熱吳哥窟議的,不僅因為是當地領導簽名,更因為簽名承諾的內容——“杜絕‘紅包’現象純潔人際關係”。(11月16日人民網)
  11月16日,《法制日報》以“拒有巢氏房屋絕紅包承諾之後還需制度跟進”為題對此進行評論,進一步引發民眾對此問題的思考。
  領導幹部本就不應該收“紅包”,他們的天職就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。因為他們握有公共權力,而這份權力是人民賦予的,也是為民所用的。收了“紅包”才辦事或者辦事之後收“紅包”,都是商人的做法,都是權力出租的表現,有辱官京站美食德和黨的形象。然而這樣的現象仍然存在,而且不僅僅只在安徽省宿州市。
  幹部承諾不收“紅包”跟老師承諾不設計裝潢收“輔導費”、醫生承諾不收“開刀費”一樣,都讓人心裡不是滋味。本該自己好好做的事,偏偏要用承諾來表現。由此可以推斷,這樣的現象已經很嚴重。
  無論如何感到不是滋味,領導幹部的這一公開表態還是有其積極作用、示範性的。畢竟是一次公開承諾,大範圍的人都能看到承諾內容,也就有了大範圍監督的可能。雖然我們非常願意但還是不能相信領導新成屋幹部都是“一言九鼎”、“言出必踐”的人,所以會質問,是否有了“拒絕紅包承諾”就一定不收“紅包”。
  對於黨員幹部,最大的承諾就是當初舉起右手對著黨旗莊嚴地入黨宣誓,然而不少黨員還是在紙醉金迷、燈紅酒綠、功利主義中忘記了誓言,違背了承諾,犯錯、犯罪,害人害己、誤國誤民。群眾會挑剔地認為“承諾”像作秀,不無理由,但也是苦惱的理由,因為民眾都希望黨員幹部個個誠信,“言必行、行必果”。
  有了廉政承諾就能風清氣正,這不現實,也不理性。真正的理性和科學就是沒有廉政承諾,某些人也不能貪,不敢貪,想做壞事都不行。這正是黨和政府的努力所向。無疑,最應該保障和發揮的是民眾的知情權、參與權、監督權和表達權,提供和暢通群眾監督的渠道。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也在不斷告訴我們,只有群眾力量參與進來,才能避免“官官相衛”,避免承諾流於形式。
  文/羅翰軒  (原標題:是否有了“拒絕紅包承諾”就不收“紅包”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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